仙政发〔2007〕64号
仙溪镇人民政府
关于深入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的
通 知
各村(居)、有关单位:
为全面贯彻落实乐清市禁毒专项斗争指挥部《关于深入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用的通知》(乐禁毒[2007]1号)文件精神,努力实现我镇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“零种植”和“基本禁绝”的目标,经研究,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禁种铲毒工作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
提高认识,加强对禁种铲毒工作的领导和进一步完善禁毒机制。为了加强对禁种铲毒工作的领导,镇党委、政府决定成立刘金丹同志为组长,朱向东、杨友满同志为副组长,李伟峰、陈耀耀、赵海飞、陈丽丽、刘丽华、吴金星、江仕彬同志为成员的禁种铲毒工作领导小组。办公室设在镇禁毒办,联系电话:62183177,赵海飞同志兼办公室主任。各村居要充分认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的严重性、危害性、必要性,提高责任意识,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,切实加强对禁种铲毒工作的领导,落实各项保障机制。汽派出所和农机(林业)站等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,周密部署,开展好各项具体工作,做到各司其职,各负其责,同时加强合作与协调,形成禁种铲毒整体全力,把这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。
深入发动群众,大力开展宣传教育,努力提高全民禁种铲毒的法制意识。各村居要充分发动群众,利用宣传窗、横幅、宣传册等媒介,发挥共青团、妇联、老年协会等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力量,开展通俗易懂的禁种宣传教育活动,向广大群众宣传禁种的有关法律、法规,并用典型的事例现身说法,讲明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和后果,营造浓烈的禁种宣传氛围,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禁毒法律意识。
精心组织,深入排查,继续深化开展“不让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”活动。各村居要根据罂粟下种、拨节、开花、收割等各生长时期的特点和规律,有重点、有针对性地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开展“不让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”活动;对易发生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田园、山间等以往有种毒史的地点和区域进行排查、踏勘活动;铲除毒品原植物和收缴毒品原植物种子活动。同时落实各项举报奖惩措施,发现毒品原植物或种子有一株铲除一株有一粒收缴一粒,坚决予以查处,努力实现基本禁绝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的发生。
各村居要认真组织部署实施各项活动,并予以监督。活动中要及时发现问题,总结经验,推广好的做法。努力打好禁种铲毒工作第一仗,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考核重要内容。镇禁毒办将适时对各村居禁种铲毒的各项具体工作进行督查。对成绩突出的村居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,对工作敷衍的要通报批评,对因工作失职发生大面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单位领导、责任人,按照有关规定,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。
仙溪镇人民政府
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
主题词:禁种 铲毒工作 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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